百度诉360劫持流量案终审胜诉 360判赔40万 admin(2013-12-23) 点击数:1187

  近日,百度诉360劫持流量案终审宣判,法院判决书表明,奇虎360以保护网民利益为借口,对百度网页搜索结果进行插标,并非是为了公共利益,而是为了奇虎公司的经营私利,扰乱了互联网秩序。对此,法院维持一审原判,360不正当竞争行为成立,赔偿百度40万元。

  该案从2012年初延续到至今,日前,二审最终宣判,在判决书中指出,奇虎公司的行为不仅干扰了网络用户对百度搜索的正常使用,还减少了使用百度搜索框的网络用户对百度搜索结果网页的访问,构成了不正当竞争。因此,法院方面认定“奇虎公司干扰他人互联网产品或服务的正常运行,并非出于保护公共利益的目的,也不产生保护公共利益的效果,维持一审原判,赔偿百度40万元,不得上诉。”

  “3B”大战引发官司从上周开始连续宣判,百度诉360劫持流量案已经是最近第三场宣判的官司,而三场官司均以360败诉告终。12月19日,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对百度公司起诉奇虎360公司董事长周鸿祎、奇虎公司联合侵犯名誉权案及诉奇虎360公司CTO谭晓生侵犯名誉权两案做出判决,判处周鸿祎、谭晓生及奇虎360公司败诉,要求周鸿祎、奇虎360公司删除侵权微博、道歉10天、并处罚金5万元;要求谭晓生删除侵权微博、道歉10天、处罚金3万元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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