昨天发出的通知要求:出租车在营运途中不得使用移动通讯设备,确保车辆行驶安全;接受各种乘客预约后,必须使用“暂停”标志,在空车待租状态下,不得以“已接受预约”为由拒载乘客;出租车车容车貌要保持整洁,不得乱贴广告,仪表台及操作台面上不得放置手机、广告宣传卡等杂物;出租车驾驶员应在车内规定的位置张贴由市物价部门监制的标价签,并执行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,使用税务部门监制的车费发票;载客途中不得故意绕道行驶,无正当理由不得终止服务,未经乘客允许不得另载他人;驾驶员营运中不在车内吸烟,不利用电台、手机闲聊;企业应加大对出租车从业人员的教育引导,提高驾驶员规范服务意识,创造公平的营运市场环境。
武汉市客管处从即日起,将会同相关职能部门组成综合执法队伍,加强市场监管,对在使用打车软件运营中有议价收费、挑客、拒载、开车“抢单”等违规行为的驾驶员进行查处;设立的专线电话(市长专线:12345),24小时受理乘客投诉,并按规定及时调查处理;营运中增加语音提示,引导乘客加强对驾驶员违规服务行为的监督;组织第三方测评机构及义务监督员对议价收费、挑客、拒载、开车“抢单”等违规行为进行重点检查,并将检查情况及时予以通报;对违规出租车驾驶员一律按照《武汉市城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》和《武汉市城市客运出租汽车营运管理实施办法》相关规定上限处罚,并记入2014年度行业《企业服务质量信誉考核档案》和《驾驶员诚信档案》。